越南政府刚颁布第20/ND-CP号议定规定有关在防范Covid-19疫情期间实施核发医疗口罩出口许可证机制。
根据上述议定,越南卫生部在防范Covid-19疫情期间将实施核发医疗口罩出口许可证机制,且仅在由越南政府执行的援助目的、国际支持情况下方能出口(出口上限25%产量,75%产量用于越南国内防疫工作)。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加工出口厂商或在2020年3月1日前与国外客户签署医疗口罩代工出口合约的厂商。
越南政府责成卫生部主持,配合工商部,财政部颁布相关的文件,程序及手续,同时辅导有关医疗口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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