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1年6月29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78/PMK.010/2021号条例,修改第55/PMK.010/2020条例所确定的进口织物(Fabrics)保障措施,将税号5804项下织物的特别关税计征方式由印尼盾/米改为印尼盾/千克(详见下表);同时,开始对马来西亚和越南的进口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条例自2021年7月13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208.12.00、5208.32.00、5208.49.00、5208.51.90、5208.52.90、5209.12.00、5209.22.00、5209.29.00、6006.42.90、6006.43.90、6006.44.10、6006.44.90等。
2019年9月18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织物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20年3月3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织物作出保障措施终裁。2020年5月27日,印尼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第55/PMK.010/2020条例,决定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8日以特别关税形式对进口织物实施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计征单位为印尼盾/米。
原文: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11IDN18S3.pdf&Open=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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