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印度、中国台湾地区的含金属纱线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由税目54.04或54.05项下的纤维单丝、纤维扁条或纤维粉末及类似产品与金属结合或金属包覆制得的含金属纱线。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5605.00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2004年2月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印度、中国台湾地区的含金属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9月24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2.2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参见土耳其第2004/9号公告)。2010年7月2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5年(参见土耳其第2010/21号公告)。2016年10月13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5年(参见土耳其第2016/39号公告)。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1/10/2021101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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